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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缩小退休前后工资差距
发表时间:20081113

《新闻晨报》

 专访世博集团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高级HR专家 吴志民 山特维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大中华区人力资源总监 冯 铎

 据悉,随着上海市首批27家社会组织与多家保险公司、银行等年金运作机构签署关于年金管理的相关合同,企业年金的具体运作在上海进入实质运行阶段。目前,许多企业都在纷纷制订企业年金方案,征求员工的建议。不过,许多员工对企业年金还一知半解,对自己需缴纳的费用和可以享受到的权利还不甚清楚。为此,记者采访了企业年金的有关专家,对企业年金进行了深度解读。

 员工退休前后,落差加大

 退休之前上万元的收入,退休之后,只有2000多元,这是目前许多企业的员工不得不面对的现状,而且这一落差还有增大趋势。基本养老保险已难以满足很多人的养老保障问题。吴志民说,国际通行的观点是,退休之后的收入是退休之前收入的70%-80%(即替代率),才能让人们感觉比较容易接受,社会也比较稳定。而目前,我国部分人群的替代率仅有10%到20%左右,退休之后生活质量大大下降,所以积极拓展其他养老保障方法成了企业和员工都考虑的问题。企业年金的推出,为员工养老问题解决了后顾之忧。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和个人存款是目前我国养老保障的几大支柱。

 企业年金,缩小退休前后落差

 缴纳企业年金后,除了退休工资,员工还可以取得年金的收入。员工与年金托管单位可以约定,一次领取或多次领取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是由四个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管理年金资产和账户,政策监管极为严格,任何机构、企业、个人都不能随意支取归属于个人账户的年金资产。冯铎表示,企业年金是“专人专户”,企业不得挤占挪用,即使企业破产,企业年金计划也不会被列入清算范围。根据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额度,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

 企业年金OR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提到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许多读者并不陌生。据了解,许多企业和单位已为员工推出了这项福利。不过,谈到企业年金,很多读者还不清楚,误以为这是两种福利政策,可以同时享受,实际的情况是,企业年金就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吴志民说,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推行了。2000年的时候,国家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正式更名为“企业年金”。而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2004年才颁布。今年上海颁布了《关于本市实施企业年金制度若干问题的意见》,7月1日起开始执行,同时废止了原来的一系列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文件。

 原来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由地方社保机构监管、运作的;现在,企业年金由受托人、账户管理人、资金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四个取得企业年金资质的金融单位来进行市场化运作。另外,企业年金在缴纳比例等其他方面也进行了调整。从去年开始,本市原来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金已全部转移到长江养老股份有限公司运作。

 企业年金VS商业养老保险

 两者都是养老保障的一种补充。只不过,企业年金的保障功能较强,因为根据规定,除非特殊情况,必须到退休之后才能领取。而商业养老保险相对比较灵活,有的保险产品员工可以随时退保,但保障功能作用相对有限。另外,企业年金中企业缴费中,部分可以享受税优政策;而商业养老保险则不能享受税优政策。

 [专家提醒]企业年金也有投资风险

 由于企业年金是托管给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管理的。既然是投资,就会有风险,不一定保证每年都有理想的收益率,读者对企业年金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另外,具体到退休后的实际收入,也要考虑到今后通货膨胀率、货币贬值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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