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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流程与规则

1、开户流程

2、申购基金流程

3、赎回基金流程

交易流程

一、直销机构

本公司北京总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中二办公楼10层
电话:010-5816 2950
传真:010-5816 2951
邮编:100738

二、业务办理时间

每个工作日:9:30-15:00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申购手续

1、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开户与申购手续,均遵循所在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
2、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平台开户与申购手续,均遵循银华网上交易业务规则。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申购手续

1、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最新年检过的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2)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出示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复印件);
(3)《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一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4)《预留印鉴卡》一式3份;
(5)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二代身份证,请提供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6)《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2份;
(7)《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问卷》(加盖预留印鉴);
(8)《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9)机构投资者如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还应核对并留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
(10)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的《直销账户业务申请表》.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2、机构投资者办理申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直销认购/申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五、申购资金的划拨

投资者办理认、申购前应将足额认、申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直销专户一: 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建国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2500059261889
直销专户二: 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长安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53429027302269
在办理认、申购业务时,需要按照《直销业务办理指南》的要求提供划款凭证,并且建议在“汇款用途”中注明款项的用途。

六、注意事项

1、投资者申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2、 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申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申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4、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业务规则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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